
胡鸿讲解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的主要精神。重申了研究所关于绩效考核与绩效发放、科研副产品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她要求全所科研人员认真研读“国发〔2014〕11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内容,为今后申请科研项目,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做好充足准备。
所纪委书记、副所长张宝玺传达了近期我院发生的科研经费使用失范案例。他要求所纪委、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合作,加强监管,确保研究所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胡鸿总结时强调全所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了解科研经费新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规定;切实增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问题意识、政策意识和法纪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科研经费监管。最后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广大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农业部、院党组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一定要持之以恒。